探究用电供电企业应加强重要客户安全用电管理

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针对重要电力客户的安全工作管理,供电企业从攻坚克难、担当履责的角度出发,在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严格技术把关、用电检查管理、加强政府沟通等方面,落实重要电力客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管理措施及实践,以促进重要客户的安全生产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供电企业重要客户用电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道路交通、煤矿瓦斯、矿山透水等事故,国家对安全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格,供电企业对电力客户的供用电安全管理责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重化工等高危行业比例增大,客户用电容量大、电压等级高、接线方式复杂、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日益提高,供电企业面临的安全责任不断加大。
1.重要电力客户安全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未按安全技术要求实现供电电源的合理配置
部分重要客户从经济利益出发,为了节约资金,忽视安全及可靠性的要求,使供电电源的配置不到位,一旦发生电网停电事故,将无法保证应急用电、甚至无法保证用户安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如:某地区体育馆为二级重要用户,无双回路,单电源而又无应急电源,因故障导致停电,造成该单位承办的演出现场停电一个多小时,使5000千余人的会场秩序混乱,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保障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电力监管部门需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要求重要电力客户按照重要等级配置相应的双(多)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1.2应急电源的运行、投入切换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在运行过程中,重要客户自行变更应急电源接线方式、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客户、可能发生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等,使应急电源不能按正常的配置投入、运行,导致投入切换装源于:论文写法www.808so.com
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接入电力系统的安全要求。
1.3客户电气设备老化,预防性试验超期
部分重要客户电气设备老化严重,缺陷较多,不能按期进行设备预防性试验,设备绝缘强度降低,备品备件配置不足,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电气设备故障后往往延期修复,改造进度慢,故障停电频度高,危及电网和其他客户的安全用电。据统计,德州地区配电线路故障停电,85%以上的事故停电是由客户产权的供电设施引起的。
1.4电工配置严重不足,无证上岗
因重要客户电工人数严重不足或聘请电工,重要客户运行维护自备应急电源的人员未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业务技能不高,电气运行值班人员不到位,事故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应对处置突发事故能力不强。
1.5客户安全意识淡薄
有些客户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出事故,不重视安全投入,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不按周期进行,设备缺陷不及时未消缺,甚至在供电企业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后,仍迟迟不进行整改。
1.6超容量用电
一些重要客户存在超容量用电,即实际用电量大于理论最大值或超低谷理论最大值用电。超容量用电是违约用电行为,不但危及电网安全运行,还会造成基本电费的流失,甚至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重要电力客户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
为了保障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就应有坚强智能的电网做后盾,规划和建设智能电网,提高防御灾害能力,是重要电力客户电力供应的有力保障。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时,应预先考虑可能出现的重要电力客户,便于日后新上重要电力客户配备双电源等安全设施,降低客户产生过重的经济负担。
2.1严格按重要客户等级配置供电设施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一是针对新装、增容用户,充分了解其工艺流程中的用电情况,请客户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业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做好负荷性质的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供电方案,同时加强电气设备入网的把关和严格图纸审查;二是针对投入运行的客户,在进一步确认负荷性质基础上,按国家最新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对客户供电电源和供电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2.2加强重要客户设备的用电安全检查
电力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以及原电力部和国家经贸委制定的规章制度,电力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办法和规章等,严格按周期对客户依法实施的用电安全检查,必要时缩短检查周期,现场检查发现客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及运行状况存在设备缺陷、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应下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要求用电客户定期整改;对超出预防性试验周期、拒绝按照试验周期或规定项目试验的用电客户,应下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限期进行试验;查看客户设备缺陷、试验记录,客户设备消缺、试验情况、安全工具的绝缘试验情况,并定期对客户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客户安全用电。
2.3严格电工配置及加强电工培训
按照电力监管机构颁布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严格按电工数量配置要求,严格电工资质审查,严格电工管理,为电力安全运行提供人员保障。把电工配置作为验收送电的必备条件,在客户申请用电时一并告知,人员配备及符合条件后竣工验收。
加强重要电力客户电气运行维护人员专业操作技术培训,精心编制周密的培训计划和专题培训方案,聘请电力专家进行电工安全用电培训,着重分析客户侧的用电误操作事故及典型案例,将理论与现场实际相结合,讲解安全用电管理和运行维护的规范操作,应对突发事件编制应急预案,提高电工综合素质。
2.4强化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强化重要客户的安全教育,是提高安全系统中人的因素的可靠性的基本手段。提高客户的知识和技术是人的安全行为的基础,只有客户的行为符合安全运作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技术的功能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通过对真实事例的剖析,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使客户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客户的安全生产运行意识。
2.5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协作
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定期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召集针对重要电力客户的专门会议,进行安全形势教育和政策宣贯,强化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同经贸委、安监局和供电企业联合成立重要电力客户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重要电力客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加强与电力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的协作,促使对重要电力客户从严监管,切实推进隐患的排查消除,保证重要客户安全用电。
2.6对重要客户进行实时停电监测
为快速响应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及时监控和实时掌握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情况和客户停电信息,有力应对重要客户停电带来的不利影响,重要客户发生停电时,利用客户侧供电质量监控系统实时对重要客户实时进行停电监测,并触发短信发送功能,在第一时间得知重要客户运行情况。
为保证对重要客户的实时停电监测,必须确保重要客户终端覆盖率、终端在线率和采集成功率均达到100%。对重要客户、大客户基础档案及现场终端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普查,重点整改未安装终端、终端故障、停电事项不能上送、电压不能正常采集等异常情况,对终端已经失效的电池进行更换,并对终端参数设置进行校核。
2.7重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加强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重点关注供用电合同中用电负荷性质、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确认、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停电通知约定、违约责任等方面涉及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对上述内容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详细的规定。
3.结束语
加快智能化电网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下以供电企业为实施主体、以电力客户为主力的新型管理机制,建立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宣传引导等多种手段协同推进的实施模式,促进形成供、用、管的全面协调和良性互动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端电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形成政府部门、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三位一体”共同参与、共同负责的用电安全管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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