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制约

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009-4202(2012)12-000-02
摘要本文从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控制入手,分析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各种手段。这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一、以设计为重点,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先决条件

控制工程造价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尤其是要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设计人员必须树立经济意识,牢固树立效益观念,从业主利益这个基本目标出发,提高设计质量,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并明确规定设计单位逐级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制,使所设计的建筑产品能做到建设工期最短,投资最省,质量最高的要求,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二、建立和完善设计竞争机制

由于设计招标没有标底,因此评标标准在设计招标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客观地衡量设计方案,质量的优劣,是关系到设计招标成败的关键。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应能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

判断设计方案优劣的标准要能体现设计的技术水平,反映本行业或地区的先进性,如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在坚持先进性原则的同时应注意所选择先进技术是成功的、成熟可靠的。

(二)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就是能够甄别设计方案,在技术先进的同时,具有符合该招标项目的特殊情况,即在该条件下技术运用恰当,设计方案最能体现项目的特点,以及与当地市场资源、技术水平、技术政策等的适应性。

(三)系统性原则

所有的技术方案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判断设计方案的优劣,不是哪个指标的优劣,而是整体最优。系统工程认为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在评价设计方案优劣的指标中,应该且必须遵循系统工程的观点,从整体上去判断设计方案的优劣。因此评标标准应全面、系统。

(四)效益原则

招标方总希望找到一个技术上最先进可靠、同时造价又最低的设计方案。实际上这两种要求往往是相对立的,最先进的未必最经济合理,评标标准一定要体现效益原则,即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在设计招标中,由于设计费用只占建设工程投资很小部分,关键是设计方案的优劣和投入产出,经济效益的好坏等,设计招标方的报价一般不作为评标指标的重要内容。
此外,在确定评标标准的同时,还必须考虑评标标准的可操作性问题,即上述那些抽象、原则性的标准,怎样转化为可量化的,且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如,评标标准的权重必须反映招标方的预期目标。权重的大小实际上反映了招标方的价值取向,如果强调技术上的先进性,则加大反映技术水平标准的权重。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就会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账,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变为算着画,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三、引入限额设计,加强设计索赔

由于现有的工程设计取费往往是根据造价比例提取,这就使得设计单位普遍存在提高造价的倾向,换言之,不可能使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上与开发商取得共同的利益点。
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使设计单位的设计有章可循。
可见,推行限额设计不仅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而且能有效地克服和防止“三超”现象,使建设单位的投资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推行限额设计有利于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关系,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感,在实施限额设计的工程中,通过奖罚管理制度,促使设计人员增强经济观念和责任感,使其既负技术责任也负经济责任。
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投资分解就是把投资限额合理地分配到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甚至分部工程中去,通过层层限额设计,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但是工程量的控制应以设计方案的优选为前提条件,切不可以牺牲质量和安全为代价。
设计单位要想实施限额设计,首先必须强化各专业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使其能够自觉地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工程设计,控制投资,这是实施限额设计的基础;同时,建立限额设计的管理体系,使设计人员“有法可依”,并加强管理,这是摘自:硕士论文答辩技巧www.808so.com
实施的关键;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来协助限额设计的实施,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这是对实施结果的判定;采用奖罚政策,提高设计人员的积极性,这是对实施结果的“催化剂”。
索赔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降低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由于设计产品的特殊性,实际操作中对设计失误行为的索赔实施难度较大。
主要原因为:首先,设计个体数额相对承包合同可谓九牛一毛,易使业主忽略此方面的索赔的权利,且业主方的一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也较为陌生,致使一些索赔工作无法开展;其次,设计单位承担设计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设计费的全额也很难与可能造成的影响相比拟,无法真正弥补所带来的损失,使索赔成为空谈。

四、改进设计取费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现有的设计费计算方法,不论是按投资规模计价,还是按建筑规模计费,设计方一般没有经济责任,不管工程设计的质量好坏,不论投资是否控制,甚至不管建设项目是否实施,只要出了图纸就得给设计费。这种计费方法助长了设计单位只重视技术性,忽视科学性、经济性的观念。
因此应对现行的计费方法和审核办法进行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如把设计费计取方法改为:设计费额=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一预算数额)×奖励费率。这样,在现有收费办法的基础上,就加入了节约投资提成,当预算超概算时更扣除了一定比例的设计费。源于:论文格式范例www.808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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